2009年6月29日 星期一

陳先生


昨日和陳先生飯局,陳先生乃少數可以和我溝通得很好的異性朋友。(其實我沒有太多異性朋友,大部分看上去為 ‘異性’ 的,實為好 ‘姊妹’…)嚴格來說我們是小學同學,只是幼時未相識。我們的性格和心靈很貼近但永遠不會愛上對方。我喜歡這種朋友。從6年多前foundation design 班認識,大概因為大家都有種沉溺悲哀的性格而諗熟。而這些年來,陳先生由我的初戀開始見証了我幾段驚心動魄、峰迴路轉、香艷奇情…的戀愛史。

有一段時間我們的住所很近,都在city市中心,而我傷心的時候,總會連人帶夜宵沖上他住所,一邊哭一邊食,而陳先生通常專注做自己design功課,任由我自由發揮,哭累了就會自己回家。非正式統計,他應該是看過我哭次數最多的人。

突然想起我們以前有本交換的日記,排除萬難把它找出,裡面記載了我的過去和回憶。陳先生雖現職為設計師,但其實他的文筆不俗。其中一篇他寫:

‘…原來文字是最容易表達感情,也是最傷人感情(的),我喜歡文字是因為文字會表達我想說的事、我不敢做的事。但原來不是每個人都喜愛文字。簡單的人喜愛
圖畫,因為圖畫比甚麼都來得直接;複雜的人喜愛文字,因為文字能蘊含著萬千的解說。我愛文字因為能把自己的思想浪漫地表達出來,但別人不愛文字,就會當我的文章是千萬個符號,簡單的人不愛符號,他們覺得麻煩、不實在。他們永遠不會探究文字的密碼,每每見到悶極的題目,就會跳向下一步。喜愛文字的人永遠都是對著簡單的人感到無限失望,因為愛畫的,根本不肯了解愛字的人…’


5/11/2003

其時我回應了數百字去慰解。到今天,重看友人昔日的片語,斷章取義,有著無限感慨。未知看到這篇的讀者能否體會這個比喻。我很喜歡,也切膚的感受到這份失望和傷痛。至少現在,大抵已無人會如斯坦誠的剖心自白…….而我們也沒有太多時間去了解別人。

踏入某個年紀,我們的戀愛也漸漸變得越來越 ‘求其’,不需太了解,不需太深愛,不需太多溝通,不想吵架,不想浪漫。大家好像在尋求所謂的 ‘安定’,喫飯、看電影、聚會、週末的伴侶…….我也努力嘗試過,意圖或企圖學習接受這一種 ‘安定’,可惜不快樂也不成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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